| 物种鉴定特征描述 |
[识别特征] 海生龟类中最小的一种,一般甲长600 mm左右,不超过800 mm。头背前额鳞2对。肋盾多,6~9对,第一对与颈盾相切。腹部有4对下缘盾,每枚盾片的后缘有一小孔。四肢扁平如浆。头、四肢及体背为暗橄榄绿色,腹甲淡橘黄色。[分布] 分布于印度洋、太平洋的温水水域。在东太平洋,分布于加尼福利亚湾至智利。在西太平洋向北分布到日本的南部。我国沿海从南海至黄海南部均有分布,江苏、上海、浙江、福建、台湾、海南及广西等海域均有记录。其中,上海的标本来自黄浦江。[生物学] 栖息于热带浅海海域,并在该地区繁殖。杂食,捕食底栖及漂浮的甲壳动物、软体动物、水母及其它无脊椎动物,偶尔也食鱼卵,亦吃植物性食物。在水深80~110 m的地区,用捕对虾的拖网可捕到丽龟。每年9月至次年1月产卵,繁殖时有集群上岸产卵现象。产卵后,在巢区附近海域或分散在觅食地活动。[估计数量] 在我国沿海,虽然从南海至黄海南部均有丽龟的分布, 但数量不多。据J. Frazier 及郑辑等(1985)测量的24件丽龟标本中,22件来自福建,海南及浙江各1件,丽龟占所测量的福建各种海龟标本的31%;标本大多来自5~10月,以6月为多。上海自然博物馆收藏来自东海的丽龟标本9件,捕获于6~12月,以8月为多,其数量与棱皮龟相近,大大低于从东海捕获的 龟数。我国未发现有丽龟的繁殖地。[致危因素及现状]该龟在我国的产量不多,并未作为经济捕捞对象而大量捕捉。但在捕鱼捕虾中,常有所获。所获丽龟,往往供食用,作鱼粉或供观赏等。[驯养繁殖状况] 无。随着对海龟保护措施的完善,人工收集并孵化海龟卵再放回大海的工作,已在海龟产卵地的有关国家和地区开始进行。[现有保护措施] 许多国家已把丽龟列为保护动物。并已列入《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保护协定附录Ⅰ》禁止以商业性为主的国际贸易。我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1988年11月8日通过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中,已列为国家Ⅱ级重点保护动物,并于1989年3月1日施行。[应进一步采取的保护措施] 我国的丽龟资源不多,理应保护。在丽龟洄游来我国沿海觅食时期应避免误捕,一旦误捕了应立即放回大海。并列入我国保护动物名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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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分类 |
门:脊索动物门 (Chordata) 纲:爬行纲 (Reptilia) 目:龟鳖目 (Testudinata) 科:海龟科 (Cheloniidae) 属:丽龟属 (Lepidochelys) 中文俗名: 太平洋丽龟 海龟 橄龟 英文俗名: Ridley sea turtle Pacific ridley turtle; Olive ridley sea turtle; Olive ridley turtle; 同物异名: Chelonia olivacea Eschscholtz, 18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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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濒危等级 |
中国物种红色名录评估等级: 极危 CR D 依据标准:推断种群的成熟个体数少于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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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UCN红色名录: 查看->
中国红皮书等级:极危 中国红皮书等级生效年代:1996
CITES附录:附录I CITES附录生效年代:1997
国家保护级别:二级 国家保护级别生效年代:198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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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国内分布 更多信息>> |
| 江苏 |
浙江 |
福建 |
山东 |
广东 |
| 广西 |
台湾 |
香港 |
海洋 | |
| 国外分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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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中国种群占全球比例 |
中国种群占全球种群的比例为1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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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生物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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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种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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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生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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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致危因素 |
过去: 3.1.2——采捕-食物-国内贸易 3.2.2——采捕-药物-国内贸易 4.1.1.2——意外致死-误捕-与渔业有关-网捕
现在: 3.1.2——采捕-食物-国内贸易 3.2.2——采捕-药物-国内贸易 4.1.1.2——意外致死-误捕-与渔业有关-网捕
将来: 3.1.2——采捕-食物-国内贸易 3.2.2——采捕-药物-国内贸易 4.1.1.2——意外致死-误捕-与渔业有关-网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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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保护措施 |
| 已有: |
| 1.2.1.2 |
政策性保护行动-立法-规划-国家层次 |
| 建议: |
| 1.2.2 |
政策性保护行动-立法-实施 |
| 2.2 |
沟通与教育-科普宣传 |
| 3 |
科学研究 | |
| 评估人及年代 |
评估人: 评估年代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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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考文献: 文献库中涉及该物种的有 3 条记录 ,点此查看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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